当事人信息
原告:杨丽,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住重庆市江北区。 被告:重庆谊品弘渝科技有限公司巴南区融汇大道分公司,营业场所重庆市巴南区融汇大道11号附29号跃1-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3MA5YXR844P。 负责人:唐斌。
审理经过
原告杨丽与重庆谊品弘渝科技有限公司巴南区融汇大道分公司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8月6日立案。原告杨丽于2021年9月14日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按原告杨丽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杨丽负担。
审判人员
审 判 员 唐钦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四日
审判辅助人员
法官助理 刘艺 书 记 员 林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