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齐建双,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齐河县祝阿镇小杨庄村*号。 被执行人:青岛民联大酒店有限公司凯旋酒店,住所地青岛市李沧区振华路167号。 法定代表人:江崇利。

审理经过

申请执行人齐建双与被执行人青岛民联大酒店有限公司凯旋酒店劳动争议一案,青李劳人仲案字【2021】第141号裁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青岛民联大酒店有限公司凯旋酒店已履行完毕本案法律义务,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审判人员

审判员  于永攀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八日

审判辅助人员

法官助理刘洪伟 书记员段一沛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