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葛运,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淮滨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萍,浙江航向律师事务所。特别授权。 被告:赵军,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淮滨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万平,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址同上,系赵军妻子。特别授权。 委托诉讼代理人:方献明,河南全为律师事务所 律师,一般代理。
审理经过
原告葛运诉被告赵军侵权责任纠纷一案,原告葛运于2021年9月2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请求撤回起诉。经审查,原告葛运的撤诉申请系其真实意思表示,并不违反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葛运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由原告葛运负担。
审判人员
审 判 长 王开锋 人民陪审员 简昆鹏 人民陪审员 王莉娜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审判辅助人员
法官 助理 颛双滨 书 记 员 姚为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