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被保全人:包合努尔博格达佰,男,1984年06月出生,哈萨克族,新疆阿勒泰地区富蕴县。
审理经过
申请人杰恩斯巴依坦与被申请人包合努尔博格达佰财产保全纠纷一案中,本院作出的(2021)新4322执保号民事裁定已经生效,经查被保全人包合努尔博格达佰名下有车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规定,裁定如下:
一、查封被保全人包合努尔·博格达佰名下车牌号为×××的轻型货车,期限为一年。(2021年9月30日起至2022年9月29日止)。
二、解除对被申请人包合努尔博格达佰名价值35000元财产的冻结。
本裁定立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