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麻栗坡县美家建材装饰部。
住所地:麻栗坡县城北水岸建材机电市场135、136号商铺。
负责人:蔡丛勇。
被执行人:郭荣良,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云南省麻栗坡县。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申请人麻栗坡县美家建材装饰部与被执行人郭荣良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本院作出的(2020)云2624民初802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由于被执行人未履行上述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麻栗坡县美家建材装饰部于2021年2月18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1年2月18日立案后,移送我局执行。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当事人缴款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被执行人履行上述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未按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履行。本院通过全国网络查控系统查询了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存款、不动产、网络资金、证劵、车辆、税务、民政、工商总局、保险、人行信息,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郭荣良与申请人麻栗坡县美家建材装饰部协商,双方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郭荣良自愿定于2021年5月24日给付4000.00元,余款部分于2021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给付完毕。申请人麻栗坡县美家建材装饰部同意被执行人的给付意见,如被执行人不按执行和解协议履行,申请人可再次申请恢复执行。为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2021)云2624执122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