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王立新,男,住吉林市船营区。

被申请人:李海燕,女,住吉林市昌邑区。

审理经过 申请人王立新与被申请人李海燕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6月9日立案。申请人王立新于2021年6月21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保全被申请人李海燕名下价值22万元的财产并提供担保。

本院认为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王立新的财产保全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裁判结果一、查封申请人王立新所有的坐落于吉林市船营区房屋的房籍;

二、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李海燕名下价值22万元的财产。冻结被申请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查封动产的期限为二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申请续行财产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审判人员 审判员  王淑萍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庄碧瑶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