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高修旺(申请执行人)、原阳县葛埠口乡娄彩店村村民委员会(被执行人):
审理经过
关于高修旺与原阳县葛埠口乡娄彩店村村民委员会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81543.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185195.00元。本院已于2021年9月9日将该款转付给高修旺(申请执行人)。至此,高修旺(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豫0725民初2808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审判人员
审判员 叶维娜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九月九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孙华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