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山东乳山农商银行,住所地乳山市胜利街101号。
被执行人姜涛,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吉林省辽源市龙山区。
被执行人翁元霞,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济南市市中区。
被执行人山东仁合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住所地威海市高山街72号。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山东乳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姜涛、翁元霞、山东仁合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简称仁合担保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无财产,申请执行人撤回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2021)鲁1083执1152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