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刘志东,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所地湖南省邵阳市武冈市,联系电话139××××1579 向乾煜,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所地湖南省邵阳市武冈市附*号,联系电话158××××5631
审理经过
刘志东申请向乾煜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武冈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湘0581民初*号,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6月17日向本院申请执行。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刘志东向我院提出撤销执行申请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武冈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湘0581民初2872号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人员
执行员 刘建平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胡涌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