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黄元堂,男,****年**月**日出生,瑶族,住广西金秀瑶族自治县。 原告:赵良英,女,****年**月**日出生,瑶族,住广西金秀瑶族自治县。 原告:赵良琼,女,****年**月**日出生,瑶族,住广西金秀瑶族自治县。 原告:赵佩琳,女,****年**月**日出生,瑶族,住广西金秀瑶族自治县。 被告:黄元旺,男,****年**月**日出生,瑶族,住广西金秀瑶族自治县。 被告:赵桂珍,女,****年**月**日出生,瑶族,住广西平南县。

审理经过

原告黄元堂、赵良英、赵良琼、赵佩琳诉被告黄元旺、赵桂珍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8月13日立案受理,原告黄元堂、赵良英、赵良琼、赵佩琳于2021年9月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本案在本院审理过程中,原告黄元堂、赵良英、赵良琼、赵佩琳以原、被告双方已庭外和解为由,自愿申请撤回起诉。原告申请撤诉,系原告对其诉权的处分行为,并未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符合法律规定准许撤诉的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黄元堂、赵良英、赵良琼、赵佩琳撤回起诉。 本案受理费50.00元,减半收取25.00元,由原告黄元堂、赵良英、赵良琼、赵佩琳负担。

审判人员

审判员  陈晓敏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九月八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冯余云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