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田晓岩,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住青岛市市南区。 被执行人刘惠洁,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住青岛市市北区。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田晓岩与被执行人刘惠洁共有物分割纠纷一案中,执行依据为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鲁0203民初993号民事判决书,本院于2021年8月4日立案执行。本案执行过程,申请执行人递交撤销执行申请,经本院审查,其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3)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2019)鲁0203民初993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人员
审判长 徐立亭 审判员 周桂莲 审判员 曹克正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八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王顺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