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何某1,男,汉族,住甘肃省泾川县,农民。        

被告:何某2,男,汉族住甘肃省泾川县,农民。        

审理经过

原告何某1诉被告何某2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受理后,原告何某1于2021年8月2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的撤诉是其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何某1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25元,减半收取62.5元由原告何某1承担。        

本裁定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