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胡道胜。
委托代理人:赵洪霞,河南论衡律师事务所 律师。特别授权。
被告:赵贵勇。
被告:马晓勇。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胡道胜诉被告赵贵勇、马晓勇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胡道胜于2021年2月8日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要求冻结被告赵贵勇、马晓勇的银行存款177600元或查封其同等数额的财产,并已提供担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一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冻结被告赵贵勇、马晓勇的银行存款177600元或查封其同等数额的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