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河南上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南省上蔡县蔡都镇。 法定代表人丁建,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杨浩、殷乾坤,该公司员工。 被执行人陈美玲,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住河南省驻马店市上蔡县。
审理经过
关于河南上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陈美玲借款合同纠纷一案,驻马店仲裁委员会(2018)驻仲裁字第1022号裁决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人河南上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强制执行。因被执行人陈美玲住所地在上蔡县人民法院辖区内,由上蔡县人民法院执行更有利于案件的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驻马店仲裁委员会(2018)驻仲裁字第1022号裁决,由上蔡县人民法院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人员
审判长 许琳璘 审判员 刘 战 审判员 谭清华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四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王玖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