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孙华玲,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淮北市杜集区。
被执行人:淮北市耀飞玻璃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淮北市杜集区。
法定代表人:李飞,该公司董事长。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孙华玲与淮北市耀飞玻璃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中,冻结了被执行人名下银行账户。现因案件需要解除对被执行人的上述执行措施,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解除对被执行人淮北市耀飞玻璃科技有限公司名下银行账户的冻结;
本裁定立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