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庄博,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
被执行人李军,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
审理经过
申请执行人庄博与李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1)苏0312民初334号具有执行内容民事案件生效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李军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已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查明被执行人李军有财产可供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一、冻结(扣划)被执行人李军在金融机构33312.50元的存款。
二、查封(扣押)被执行人李军名下价值33312.50元的财产(详见查封扣押清单)。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