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于启蒙,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潍坊市潍城区。
被执行人:任建明,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诸城市。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于启蒙与任建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标的额为152000元及利息。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已经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2018)鲁0782民初4499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