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原审原告):周德英,女,汉族,生于****年**月**日,住重庆市开州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特别授权):谭术才,重庆帅风律师事务所 律师,系受重庆市开州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李开中,男,汉族,生于****年**月**日,住重庆市开州区。
审理经过
上诉人周德英因与被上诉人李开中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不服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法院(2021)渝0154民初2189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出上诉。本院于2021年8月26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本院查明
本院审理过程中,于2021年9月6日收到上诉人周德英撤回对本案上诉的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上诉人周德英在本案审理期间提出撤回上诉的请求,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上诉人周德英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3055元,减半收取1527.50元,由上诉人周德英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