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烟台元禾汽车零件有限公司; 被告:烟台源合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审理经过
本院受理上列原告、被告民事主体间加工合同纠纷一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与被告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调解内容不公开。
审判人员
审判员 蒋基德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三月四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谭 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