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遵义市分公司,住所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海尔大道联通大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300722118254X。 负责人:方斌,职务:总经理。 被执行人:遵义市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住所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北海路遵投大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300745725989G。 法定代表人:李征强,职务:董事长。
审理经过
申请执行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遵义市分公司与被执行人遵义市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经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纠纷一案,经查,因被执行人未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遵义市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452万元,或查封、扣押、扣留、提取、拍卖、变卖其相应价额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人员
审判员 周 洲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一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冷雪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