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蒋友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农民,住黄骅市。
被告:王梦池,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个体工商户,住黄骅市。
审理经过
蒋友旺与王梦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本院受理后,定于2021年6月18日9时开庭,原告蒋友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按原告蒋友旺撤回起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87.5元,由原告蒋友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