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谢凯民,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玉林市福绵区。
被执行人:龚家昂,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广西玉林市玉州区。
审理经过
申请执行人谢凯民与被执行人龚家昂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生效后,申请执行人已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谢凯民与被执行人龚家昂已达成了长期和解履行协议。本院对该案予以终结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法院(2021)桂0902执2574号执行案的执行。
如被执行人不按和解协议履行的,申请执行人可持本裁定书向本院申请立案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