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鲁鑫,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吉林省公主岭市。
被告:大连鑫诺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住所地大连市沙河口区。
法定代表人:史斌延。
审理经过
原告鲁鑫与被告大连鑫诺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一案,因本案不适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