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马明云,男,****年**月**日出生,回族,青海省化隆县人,农民,住该县昂思多镇先群村*号。 被告:马晓霞,女,****年**月**日出生,撒拉族,青海省循化县人,农民,住本县积石镇伊麻目村*号。
审理经过
原告马明云与被告马晓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6月11日立案。原告马明云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亦未提出诉讼费减、缓、免申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按原告马明云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人员
审判员 王晓东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审判辅助人员
法官助理 李先加 书记员 马云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