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住所地: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219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MA3X69ND28。
法定代表人:张轩,行长。
被告周玉轮,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住郑州市。
被告郭斐,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南阳市方城县。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与被告周玉轮、郭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本院于2021年7月29日立案受理,原告自接到本院预交案件受理费通知书后,未在七日内交费,也未提出缓交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按撤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