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罗群,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住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
被执行人:李倩,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住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
审理经过 申请执行人罗群与被执行人李倩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0)闽0105民初447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3月4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执行人给付人民币74000元并承担本案执行申请费1010元。
本院查明 执行过程中,本院查明(2020)闽0105执937号申请执行人张杳政与被执行人李倩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正在本院执行中,该案已对被执行人李倩名下可供执行财产采取财产处置措施,为进一步提高执行效率,经申请执行人同意本院将本案并入(2020)闽0105执937号案件执行,并终结本案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裁判结果终结(2021)闽0105执325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人员 执行长 吴智斌
执行员 刘文耀
执行员 倪兴浩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六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叶闽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