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夏龙元,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所地:江西省丰城市。
被申请人:夏国有,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所地:江西省丰城市。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申请人夏龙元诉被申请人夏国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申请人夏龙元于2021年4月21日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要求冻结被申请人夏国有银行存款250000元或查封、扣押其同等数额的财产。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申请人夏龙元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夏国有银行存款250000元或查封、扣押其同等数额的财产。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