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被执行人:侯贺尧,男,汉族,****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70404196305220652,住枣庄市峄城区承水中路*号;电话:*。
审理经过
关于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侯贺尧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21)鲁0402民初1123号民事判决书已生效。本院于2021年04月08日冻结了被执行人侯贺尧在1605020101120787377账户内余额人民币32649.30元。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45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解除对被执行人侯贺尧在中国工商银行1605020101120787377账户内存款人民币797534.56元的冻结。
本裁定立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