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刘辉,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 被执行人:欧阳开国,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 被执行人:张清华,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

审理经过

申请执行人刘辉与被执行人欧阳开国、张清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

审判人员

审 判 员  刘 昀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九月三十日

审判辅助人员

法官助理  周 剑 书 记 员  徐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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