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刘辉,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 被执行人:欧阳开国,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 被执行人:张清华,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
审理经过
申请执行人刘辉与被执行人欧阳开国、张清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
审判人员
审 判 员 刘 昀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九月三十日
审判辅助人员
法官助理 周 剑 书 记 员 徐艳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