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刘凡,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新疆塔城地区沙湾市。    

被告:开地尔了·开孩尔曼,男,****年**月**日出生,维吾尔族,住新疆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    

被告:杨鑫钰,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新疆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    

审理经过

原告刘凡与被告开地尔了·开孩尔曼、杨鑫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0月1日立案。原告刘凡于2021年10月1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双方协商自行解决,现原告刘凡自愿申请撤回本案起诉,不违反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刘凡撤诉。    

案件受理费25.00元(减半收取),由刘凡负担。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