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魏玉惠,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住沧州市运河区。 被告:沧州渤海商业大厦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跃东。 注册号:1309001000551。 地址:沧州市运河区。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魏玉惠诉被告沧州渤海商业大厦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争议一案中,原告于2021年9月8日向本院提出撤销对被告沧州渤海商业大厦有限责任公司的起诉。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意见》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撤回对被告的起诉。 本案免交诉讼费。
审判人员
审判员 高 洁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九月八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李梦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