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张建波,男,1976年8月生,汉族,新乐市人。
被执行人:龙舟,男,1985年6月生,汉族,湖南省耒阳市人。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张建波与被执行人龙舟不当得利纠纷一案中,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河北省新乐市人民法院(2020)冀0184民初1848号民事判决书,于2021年4月8日向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执行中申请人与被执行人于2021年6月24日和解,本案按长期和解履行终结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