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龚文辉,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湖北省监利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春圆,湖北灵均律师事务所 律师(特别授权代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明凡,湖北灵均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特别授权代理)。 被告:武汉市青山区爱尚蛙餐厅,经营场所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和平大道与冶金大道交汇处(和平大道**印象城****商铺)。 经营者:张华,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武夷山市。 被告:张华,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武夷山市。

审理经过

原告龚文辉与被告武汉市青山区爱尚蛙餐厅、张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4月25日立案。原告龚文辉于2021年5月1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龚文辉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龚文辉撤回起诉。 本案减半收取的案件受理费83元,由原告龚文辉负担。

审判人员

审判员  程红丹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三日

审判辅助人员

法官助理张璇 书记员涂雪妍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