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杨树平,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址: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 被告:云南筑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熊梓亦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 被告:罗兴龙,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云南省马龙县人,住址:云南省曲靖市马龙县。
审理经过
原告杨树平与被告云南筑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罗兴龙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2月2日受理后,因原告未按规定的期限交纳诉讼费,也未向法院提交减、缓、免的申请。据此,本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四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按撤诉处理。
审判人员
审判员 李艳明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李 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