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刘玉芝,女,****年**月**日出生,汉族,现住秦皇岛市北戴河区。 被告:马传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户籍地辽宁省本溪市溪湖区。 被告:郑宏梅,女,****年**月**日出生,汉族,户籍地辽宁省本溪市溪湖区。

审理经过

刘玉芝与马传智、郑宏梅委托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8月26日立案。原告刘玉芝于2021年9月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刘玉芝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负担。

审判人员

审判员  崔学静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九月八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刘明慧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