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齐秀连,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山东省禹城市。
被执行人:张秀蕾,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山东省禹城市。
审理经过
关于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张秀蕾婚姻家庭、继承一案,本院于2021年08月16日冻结了被执行人张秀蕾在账户内余额人民币3733.20元。现因案情需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解除对被执行人张秀蕾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账户内存款人民币12080.00元的冻结。
本裁定立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