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北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住所地辽宁省北镇市北镇街道办事处和平小区。
法定代表人:刘跃红,系该局局长。
被执行人:李玉龙,男,****年**月**日出生,满族,农民,住辽宁省。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申请人北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与被执行人李玉龙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因申请执行人北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与被执行人李玉龙达成和解,故申请执行人北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4月30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请求撤回对本院(2020)辽0782执1090号执行案件的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辽宁省北镇市人民法院(2020)辽0782执1090
号执行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