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牛世界,男,****年**月**日出生,汉族
,x县x镇x东街x家属院**居民。
被执行人:樊跃兵,男,汉族,****年**月**日出生,
住x市x镇x村x居民。
审理经过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芮城县人民法院作出的
判决,责令被执行人履行上述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
执行人 樊跃兵至今未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
讼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二百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
八十七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冻结被执行人樊跃兵在中国工商银行xx账户内存款人民币122500.00元,冻结期限为十二个月。
本裁定立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