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柏瑞润兴(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大兴区经济开发区广茂大街17号北院2幢101-105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5MA0044DW4D。 法定代表人:刘鹏,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韩肖飞,天津祖得律师事务所 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艳平,天津祖得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告:保定市莲池区泰达装饰经销部,经营场所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复兴中路1460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130606MA0A5KAM1P。 经营者:朱永军。

审理经过

原告柏瑞润兴(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因与被告保定市莲池区泰达装饰经销部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3月17日立案。原告柏瑞润兴(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26日变更第二项诉讼请求为“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以及为制止侵权合理支出一万元”。原告柏瑞润兴(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2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柏瑞润兴(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本案审理期间提出变更诉讼请求及撤回起诉的申请,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柏瑞润兴(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柏瑞润兴(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人员

审 判 长  王 琦 审 判 员  祁 峰 人民陪审员  朱立杰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 记 员  王凌飞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