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张艳娥,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
被执行人李荣华,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张艳娥与李荣华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责令被执行人履行(2020)豫1702民初11849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冻结、划拨、提取被执行人李荣华的银行存款及其他收益5万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