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敬天卫,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

被执行人:刘成龙,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

审理经过

申请执行人敬天卫与被执行人刘成龙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敬天卫依据发生法律效力的(2020)川0823民初847号民事判决书,于2021年3月3日向本院申请执行,要求被执行人刘成龙支付货款85000.00元及利息、承担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公告费等共计4795.00元、承担案件执行费1364.00元。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刘成龙已向申请执行人支付20000.00元,下余部分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同意延期履行债务并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2021)川0823执325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