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马建明、绿地集团(贵阳白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马建明申请执行绿地集团(贵阳白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7742.94元,被执行人已将该款转账至本院账户,现本院已将该款转付给马建明,至此,(2021)黔0113执114号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