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黄大军,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行唐县。
被申请人:周彦卫,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行唐县。
被申请人:苗红伟,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行唐县。
审理经过
原告黄大军与被告周彦卫、苗红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人黄大军于2021年5月17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对被申请人周彦卫、苗红伟的银行存款3万元予以冻结。申请人黄大军已提供担保。
本院认为
本院经审查认为,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本案存在因被申请人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申请人其他损害的情况。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周彦卫、苗红伟的银行存款3万元,期限为12个月,自2021年5月18日至2022年5月17日止。
案件申请费320元,由黄大军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