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借款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案号:(2021)赣0121执保569号
关联企业:我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借款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关联律所:未知
裁判日期:二〇二一年九月二日
审理经过
执 行 案 件 结 果 通 知 书
李某申请许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南昌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赣0121民初4662号,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8月18日向本院申请执行。
现将执行结果通知如下:
2021年9月1日,冻结许某的工商银行上海江苏北路支行账号10×××46(150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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