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住所地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24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00744394436N。
法定代表人:裴斌。
被告:姜明连,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
审理经过
本院在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与被告姜明连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原告于2021年8月1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的撤诉申请,无规避法律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予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5元,由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