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常宁市某某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常宁市水口山镇。 被执行人:衡阳某某健身俱乐部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南省衡阳市常宁市水口山镇。
审理经过
申请执行人常宁市某某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被执行人衡阳某某健身俱乐部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常宁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湘0482民初2322号,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3月25日向本院申请执行。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常宁市某某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向我院提出撤销执行申请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常宁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湘0482民初2322号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人员
审判员 吴江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刘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