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财政罚没财物管理中心、关春祥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案号:(2021)吉0802执2522号
关联企业:白城市财政罚没财物管理中心、关春祥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关联律所:未知
裁判日期:二〇二一年七月三十日
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白城市财政罚没财物管理中心,住洮北区。
被执行人:关春祥,住洮北区。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白城市财政罚没财物管理中心与被执行人关春祥罚金一案中,被执行人暂无可供执行财产,长期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2021)吉0802执2522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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