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格某,男,藏族,****年**月**日出生,现住西藏昂仁县,居民身份证号码5423271970********。 被执行人白某,男,藏族,****年**月**日出生,现住西藏昂仁县,居民身份证号码5423271995********。
审理经过
申请执行人格某与被执行人白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经昂仁县人民法院审理并作出(2019)藏0226民初27号民事调解书,确定被执行人白某向申请执行人格某支付101400(含执行费)元。现因被执行人白某与申请执行人格某达成和解协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2019)藏0226民初27号民事调解书中内容的执行。 本裁定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人员
审判员 尼玛桑珠
裁判日期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十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尼玛扎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