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张玉峰。
被执行人侯星伟。
被执行人田少英。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张玉峰与侯星伟、田少英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同意长期履行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规范近期执行工作相关问题的通知》(法[2018]141号)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裁判结果终结本院作出的(2021)鲁0785民初577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产生法律效力。审判人员 审判长 李卓志
审判员 王进军
审判员 张 萍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一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刘 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