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瞿桂芳,女,****年**月**日出生,住湖南省辰溪县。 被执行人:钟吉良,男,****年**月**日出生,住湖南省辰溪县。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瞿桂芳与被执行人钟吉良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依法对被执行人钟吉良的工资收入进行冻结,并定期扣划。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辰溪县人民法院(2021)湘1223民初613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如不服本终结执行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当事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本院提出异议。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人员
审 判 长 万兴龙 审 判 员 廖清华 审 判 员 余志成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审判辅助人员
代理书记员 鄢 晶